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召开 蒋耀平出席并讲话 |
[字号:大 中 小] 2007-11-09 阅读次数:12107 |
11月2日,全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市举行,蒋耀平副部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衣雪青、副司长郭福华,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国安,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厅长李伟以及来自全国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代表共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蒋耀平对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提出具体要求,江苏、北京、上海等地代表作了重点发言,其他参会代表也结合本地特点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对今后工作展开了讨论。 蒋耀平指出,在党的十七大刚刚结束,全国都在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之际,召开全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 蒋耀平强调,在十七大报告中不但进一步突出了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有新的提法和新的变化。例如,从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开始到十七大之前,中央一直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而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这说明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关系已从“带动”发展到“融合”阶段。更值得关注的是,十七大报告在阐述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时指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在这“五化”中,比以往多了一个“信息化”,并且排在了“工业化”之后。 面对这些崭新的命题,蒋耀平进一步指出,这充分反映出党中央对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充分重视,既赋予了信息产业新的责任和使命,也是全行业持续发展的历史机遇。作为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者,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好发展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促进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保障。 在对新形势进行总结之后,蒋耀平对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产业要持续发展,政策法规工作要先行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政策法规工作的开展要紧密围绕国家的发展战略,结合去年国家颁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今年颁布的《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这几个战略规划,积极创造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政策法规环境。 近年来信息产业部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突出矛盾开展政策法规研究,不断推动产业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体系。在这套体系的保障下,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工作成效显著。 信息产业部正在继续积极推进《电信法》、《邮政法》和《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制订修订工作,继续加快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的立法工作。此外,信息产业部还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规章。正在推动建立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基础,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信息产业法律框架体系。 此外,信息产业部还一直把加强对地方信息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的指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衣雪青在大会总结中指出,部政策法规司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跟踪地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积极为地方省市政策法规工作交流创造条件。通过下发《地方信息产业政策研究和立法研究目录(2006年-2007年)》、组织部分省市召开专题座谈会、举办每年一度的全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了地方政策法规工作的沟通、交流、指导。
近几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地方立法方面有了突出进展。全国共有十七个省市出台或正在制定信息化地方性法规。继湖南通过首部信息化地方性法规之后,今年北京市、天津市也出台了信息化条例。这些条例的通过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地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开展政策法规工作,体现了地方特色。江苏省将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通过立法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关于软件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以信用信息公开为信用立法突破口,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行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海市针对“十一五”期间信息化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制定并发布了信息化法治建设“十一五”规划,并把电子商务立法放在了首要位置;湖北省今年4月份通过了《电子电器服务维修条例》,并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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